上饶县依法开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工作

05.12.2014  20:03

  近日,为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该县教体局定于12月15日至明年1月15日,依法组织开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工作。

  据了解,本次年检的对象是2013年底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年检的内容主要包括办学条件、办学行为与规范管理、幼儿活动与保育质量、安全措施与卫生防疫等情况。年检分四个阶段进行,主要包括自查自纠阶段、检查考核阶段、发文公示阶段、验证登记阶段。

  届时,该局将依据《上饶县民办幼儿园办学标准》、《上饶县民办幼儿园2014年年检评分表》和《上饶县民办保育所2014年检评分表》,组织相关人员对定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复检,确保年检工作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