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公安局侦破一起蒙面持刀抢劫超市积案

12.05.2015  18:48

在全县打击盗窃等侵财犯罪、促进“两提升”专项行动中,进贤县公安局积极行动,侦破1起2年前蒙面持刀抢劫超市积案,抓获涉嫌蒙面持刀抢劫超市的王某祥、刘某。            

2013年4月17日,群众许某萍到该局报案称:2013年4月16日22时许,其所在的进贤县民和镇南门路康复医院附近“某超市店”被二人蒙面持刀抢劫,现场被抢现金6000余元及12条利群香烟、五条普通芙蓉王香烟等财物,金额共计10000余元。接警后,该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访问、排查和勘查。办案民警沿着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路线追击,并提取到嫌疑人丢弃的口罩、砍刀,经DNA比对,锁定进贤县民和镇人刘某。办案民警迅速到刘某家中实施抓捕,发现其已潜逃,随后依法对其上网追逃。经过办案民警2年的不懈努力,2015年3月31日,通过信息研判,成功将刘某抓获。经审讯,刘某交代其伙同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的王某祥共同作案。办案民警立即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警方联系,得到王某祥在福建省厦门市一厂打工的线索。随后,民警与厦门警方联系,并在厦门警方的配合下于2015年5月3日一举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祥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祥对2013年4月16日22时许,蒙面持刀抢劫“某超市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2013年4月初,刘某约王某祥(两人之前在云南认识)到进贤玩,由于身上没钱,两人决定抢钱,4月16日,两人提前准备了口罩、砍刀等,并选定了民和镇一家超市实施抢劫。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