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参加庭审旁听

14.03.2016  17:06

 

3月11日上午,德安县公安局组织执法办案单位一线26名民警,到德安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朱某某非法经营(烟草)案庭审。

法庭调查时,朱某某对其妨害公务行为百般抵赖,对其非法经营行为极力狡辩。法庭辩论时,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就朱某某持有烟草零售许可证而进行烟草批发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并且针对最高法院对个案的批复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效力,也进行了说理辨析。最后,本案将择日宣判。

通过对本案的旁听庭审,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民警的证据意识,对证据裁判规则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大家一致认为,旁听庭审是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的一种最直接的学习方式,效果很好,无论是对事实的认定,还是对法律的适用,都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