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公安局迅速破获一起劫持人质案件
2014年10月27日,龙南县公安局在惠州警方的大力支持下,迅速破获一起劫持人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肖某,并成功解救人质。
2014年10月26日15时24分,县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龙南县龙南镇金星一路“金新花苑”一栋私人别墅内用菜刀劫持了一小女孩(2007年生,实验小学二年级学生),现场情况危急。接警后,县委政法委书记谢建林同志,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朱雄武同志立即赶到现场,指挥调度刑侦大队、龙南镇派出所、巡警大队、武装巡逻组民警开展处置工作,并指示一定要确保人质的安全。
经过公安民警的周旋与谈判,犯罪嫌疑人把人质换成曾某(小女孩母亲),但犯罪嫌疑人提出要家属拿出2万元现金,并提供1辆轿车逃跑。为确保人质安全,17时许,县局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向曾某提供了2万元现金,以稳住其情绪,开一辆现代牌轿车搭乘犯罪嫌疑人和人质从龙南北高速口(里仁路段)上高速后,沿赣粤高速公路驶往广东方向。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曾宪荣同志带领10余名民警分乘三部车暗中跟随,伺机解救人质。21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挟持人质进入广东惠州市城区后逃走,人质曾某被安全解救。朱雄武同志立即指示带队追捕的曾宪荣同志安排人员将人质安全护送回龙南,并全力开展追捕犯罪嫌疑人工作。10月27日凌晨1时左右,在惠州警方的协助下,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踪迹并成功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肖某因经济拮据向朋友借款2万元,为偿还债务,肖于案发一个月前便谋划通过挟持人员勒索钱财,并多次在龙南镇金星一路踩点。2014年10月26日上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肖某再次窜至金星一路伺机作案,并于下午3时许闯入“金新花苑”曾某家中,在厨房拿来一把菜刀后躲藏在一楼楼梯下,待屋内小女孩前来楼梯下拿牛奶吃时趁机将小女孩控制,以此要挟小女孩母亲“借”2万元钱给他。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