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公安局重拳出击严打非法炸鱼行为

20.08.2014  12:36

 

龙南县公安局重拳出击严打非法炸鱼行为    近日,龙南县公安局接群众反映,部分乡镇陆续出现非法使用“鱼雷”在周边河流炸鱼现象,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龙南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朱雄武同志获悉后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开展严厉打击使用“鱼雷”在河流炸鱼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局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告知广大群众非法买卖、使用“鱼雷”的危害性。同时,县局治安大队联合各派出所安排警力,不定时对沿线河流进行巡逻防控,采取发动群众举报和突击检查等多种手段及方式严厉打击此类非法“炸鱼”行为。2014年8月11日,渡江派出所民警在渡江镇当场查获叶某某、黄某某在河中使用“鱼雷”炸鱼,并当场收缴自制的大“鱼雷”3枚,小“鱼雷”9枚;2014年8月15日,治安大队查获钟某、廖某等人在程龙镇非法购买、使用“鱼雷”炸鱼一案,对钟某、廖某非法购买“鱼雷”深挖根源,一举将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违法嫌疑人夏某抓获。通过深入调查,违法嫌疑人夏某从广东非法购买“鱼雷”后在自家的小卖部内出售,县局根据所掌握线索,发函致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协查。 目前,县局共查处3起涉嫌非法买卖、使用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5人。通过宣传、教育与惩治多措并举,极大震慑了非法使用“鱼雷”炸鱼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我县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