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六一”前夕为青少年宣传夏季安全知识

01.06.2015  21:26

 

“夏天天气热了,也不要私自到河里、水库、池塘去游泳!”“发现有同学落水了,不会游泳千万不要自己冒险下水去救人,要及时向周边人群呼救。”

5月29日上午,江西省宜黄县检察院针对近来气温升高,青少年私自下水游泳现象增多,溺水事故隐患增大的情况,在“六一”前夕组织干警来到该县凤冈小学,为该校300余名学生上了一场安全教育课。讲课中,干警们结合近期发生的多起中小学生溺亡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私自下水游玩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要求同学们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监护下游泳;不到无安全实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要到河边、水塘边玩耍。并告知同学们发现溺水现象时的注意事项。

在深入部分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该院还及时向该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组织各学校集中利用一段时间,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和要求学生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私自下河或到水库、池塘游泳,确保生命安全。目前该县各中小学校已利用校园网、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预防溺水知识,使学生对安全知识有了更广更深的了解。此外,该县还向学生家长们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告诫家长勿忘时刻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注意孩子的空当时间管理,提醒家长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并协助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