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切实保障妇女权益 推进土地确权工作

16.05.2015  03:49

  都昌县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合法土地权益,坚持“依法依规、男女平等、民主协商、社会稳定”的原则,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强化措施,妇女权益保护与土地确权同步进行,土地确权工作有序开展。

  

  具体作法是:以男方作为户主(承包方代表)将女方作为土地承包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平等共同享有土地承包权益,确保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对于出嫁女和入赘男在嫁入(入赘)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只有嫁入(入赘)地已给其分配土地后,原居住地才能取消其土地承包权,杜绝出嫁女和入赘男“两头空”现象;离婚或丧偶妇女如在本村继续生活,应与其他村民一样同等确权;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和村民理事会的作用,通过民主协商、组织化解、司法途径及时稳妥地化解各类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矛盾纠纷,保证妇女土地承包权益。

  

  居悉,该县农村妇女都以共有人或户主的身份在承包方调查表上进行了登记,部分村组的农村妇女已经拿到了登有其名的经营权证书,各类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效的化解,土地确权工作正在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