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县(区)今年底将普遍建立集团化办学机制

12.04.2021  09:23

  本报南昌讯 郑周、万文慧、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左阳天报道:近日,南昌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南昌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部署,2021年底南昌市各县(区)普遍建立集团化办学机制。到2022年底,城区学校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80%,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安义县、湾里管理局县城学校覆盖率达到50%,乡镇中心学校基本纳入集团化办学帮扶范畴,促进城乡一体化集团化办学共同发展。

  记者了解到,建立集团化办学机制,在师资保障方面,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合理确定不同规模教育集团教师流动比例和机动编制人数,解决集团内优秀教师柔性流动的难题。各集团校内要统一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制度,并向跨校任职、参与“走教”交流的干部和教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