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发放首批职工养老保险“助保贷款”

20.08.2015  12:11

   助保贷款”让特困职工“老有所养

  近日,南昌县首批职工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已经发放到位,3位助保贷款申请人经过资格审查、公示确认、签订协议、发放贷款等程序,成功办理了4万元的养老保险助保贷款。

  针对部分企业下岗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因为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问题,2015年南昌县根据省、市精神出台了《南昌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困人员助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实施办法可以给予特困人员最高金额为4万元的政府贴息贷款。

  今年61岁的胡火坤家住南昌县莲塘镇。2002年因企业改制,胡火坤下岗,从而失去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后又因做生意亏本,家庭生活更加困难,企业改制后欠缴的4万多元养老保险费一直无力缴付。“不补交完养老保险费,就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不能领取养老金。”胡火坤介绍,今年5月,他向县社保局递交了助保贷款申请,现在保费已经补齐了,退休手续不久就能办下来。

  “按照胡火坤的工龄计算,退休之后他可以拿到2000元左右的退休金,扣除30%的还款,也能拿到近1400元。”南昌县社保局助保贷款管理中心主任肖丹介绍说。

  对于5年以内将要退休的特困人员,南昌县采取“政府担保、财政贴息”的方式,向银行贷款缴纳特困人员的养老保险费。这笔贷款不能提现,而是作为个人缴费直接进入养老保险基金专户,贷款利率按银行基准利率执行,退休前由财政贴息,退休后利息由个人承担;助保对象退休以后,按不低于本人养老金30%的比例按月偿还贷款。

  肖丹说:“助保贷款是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社保得持续的民生工程,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我们会做到应保尽保,未来政策还会不断优化,让更多的困难群体实现老有所养。”目前,南昌县财政已配套了300万元的补助资金用于贴补“助保贷款”利息。

  李悭 记者 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