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召开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表彰大会

05.08.2016  01:02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近日,兴国县民宗局组织召开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管理表彰大会,对大圣寺等6个场所予以规范化管理建设综合先进表彰,对普惠寺、灵山寺、敖溪庙等分别予以慈善、财务监督管理、寺院设施建设等单项表彰。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要求全县场所要以先进为榜样,树立大局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省局“五有”、“五统一”、“五公开”的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和市局创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示范点的要求为标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持爱国爱教、学法守法,进一步创新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为促进全县宗教和谐稳定而努力奋斗。

  

  (兴国县民宗局  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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