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四个优先”确保保障房建设用地

10.02.2014  11:41

  玉山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四个优先”,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优先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分类确定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规模及时序,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优先统筹安排土地供应,对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提前确定地块,单独组卷报批,及早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

优先安排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及时供地和开工建设。

优先安排困难群体和边远山区教师保障房建设用地。该县探索建立了民政部门牵头,教育、房管 、税务、工商、劳动保障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审机制,大大提高了保障房建设用地审核工作的准确性。

据统计,自2007年以来,全县共建成并出售经济适用房542套5.64万平方米;建成并配租廉租房944套5.73万平方米;建成并配租公共租赁住房600套共2.6万平方米,有效缓解了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