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在我省率先获得“中国建筑之乡”称号

02.01.2014  15:55


现场

授牌

 

      12月30日上午,南昌县举行“中国建筑之乡”授牌仪式,中国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景万向南昌县政府领导授予“中国建筑之乡”牌匾,我厅吴昌平副厅长出席仪式。
      经南昌县申报、省建筑业协会推荐,12月16日,中国建筑业协会研究决定,授予江西省南昌县、浙江省桐乡市、海宁市三个县(市)“中国建筑之乡”称号。据景万副秘书长介绍,“中国建筑之乡”是中国建筑业协会授予全国建筑业产业规模较大、行业管理健全,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群体、较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的县级地区的称号。目前,全国有23个县(市)获此称号,南昌县是我省第一个获此称号的县(市)。
      据悉,南昌县作为我省传统的“建筑大县”,具有悠久的文化底蕴和建筑传统,目前,全县有建筑企业132家,其中一级企业24家,二级企业47家,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从业人员,分别达到全县工业和农牧业35%和20%以上,成为当地财政增收、农民增益、社会增效、富民强县的重要支柱产业,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