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县局加强流动餐馆及群体性聚餐活动监管

29.08.2014  18:12
      为加强流动餐馆管理,有效预防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星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强流动餐馆及群体性聚餐活动监管工作。
     
      一是督促各乡(镇、场、处)及相关部门、流动餐馆等单位,认真落实“政府负总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星子县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
       
    二是健全监管网络,强化流动餐馆餐饮服务及群体性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各乡(镇、场、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指定专人负责,选聘两名协管员,一名信息员,即构成“一专两员” 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同时,要求各乡(镇、场、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对本辖区内流动餐馆和流动厨师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对举办100人以上人员聚餐情况,做好登记备案,对流动厨师进行登记造册,并报该局备案。
       
      三是开展流动餐馆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在各乡镇的协调、配合下,全面掌握流动餐馆的基本情况,积极开展流动餐馆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流动餐馆及群体性聚餐的监督管理。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环境。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预防等知识,宣传流动餐馆服务提供者、流动厨师进行备案管理和搞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广大社会群众的饮食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社会监督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的良好氛围。
     
      五是认真做好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和信息收集报告渠道,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按照《星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落实责任追究。  (星子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