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0个县(市)获评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05.07.2016  09:48

  近日,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对获得“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称号的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等14个市和获得“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的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扬。

  我省新建区、德安县、赣县、全南县、永新县、井冈山市、宜丰县、靖安县、高安市、玉山县等10个县(市、区)获评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会议指出,全国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决策部署,把节约资源作为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领导、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的平台、抓手和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