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铅山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10.05.2015  15:20
              近日,江西省铅山县经县人民政府第47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正式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会议明确,县发改委在受理建设项目立项报审(含备案报审)时,要把县防震减灾局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作为依据和必备内容;县城乡规划局、建设局在受理项目规划报审、联审联验申报时,应把县防震减灾局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作为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必备内容;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通知县防震减灾局参加验收,并将县防震减灾局的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情况的审核意见作为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必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