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开展农村饮用水保护区划定工作

16.11.2016  02:32

  日前,南昌县环保局对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摸排检查,据调查共有12个集中式水源地需开展保护区划定工作。
  南昌县环保局联合县水务局向县政府报告该县农村水源地情况及需要开展的划定工作,并申请保护区划定的相关经费。南昌县开展12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所需有关费用由县财政支出,并由县环保局作为业主单位与省环科院签订了该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服务合同。县环保局配合省环科院提供保护区划定所需要的资料,并开展了水质全指标分析监测,南昌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报告已经完成编制初稿,待正式编制完成后报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