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开展涉案款物管理情况专项检查

24.11.2014  18:11

为促进规范执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近日,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会同案件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依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及《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对全院2013年以来所有检察环节存在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的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后患,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在动员学习、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整改和检查验收,组织业务科室对今年以来已办结的和正办理的案件进行逐案检查,看是否严格执行了《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有无超范围扣押冻结、有无该上缴未上缴、该移送未移送、该返还未返还涉案款物的情况,有无赃款私存吃利息的情况,有无贪污、挪用、私分涉案款物的情况;对案件当事人不服涉案款物扣押处理的,指定专人逐件核查,妥善处理并做好息诉工作,对扣押的物品挪用、贪占以及造成损失、丢失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私设“小金库”的,先免职再处理。经查,去年以来,该院在办案中扣押冻结手续规范齐全,并且全部上缴县财政,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在此次专项活动中,该院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深入的推进涉案款物管理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建设,切实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后患,以实际行动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