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丰县当天坵硅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公示

23.11.2015  18:18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规定,现对江西省永丰县当天坵硅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目录、附表、附件目录进行公示。本公示自2015年11月23日起至2015年12月2日止,期限十天。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反映。

联系电话:0791-86717119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66号

邮编:330025


江西省永丰县当天坵硅石矿普查

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 要

天易衡评报字[2015]第1101号

评估机构: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方: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探矿权出让人: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江西省永丰县当天坵硅石矿普查探矿权。

评估目的: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拟公开出让江西省永丰县当天坵硅石矿普查探矿权,本项目评估目的是为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确定江西省永丰县当天坵硅石矿普查探矿权市场价值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

评估日期: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1月16日。

评估方法:勘查成本效用法。

评估主要参数:勘查区内有关有效实物工作量勘查直接成本合计为0.70万元,间接成本0.21万元,勘查重置成本为0.91万元,效用系数2.88。

评估结论:评估人员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对该探矿权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评定估算,确定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因公开出让探矿权涉及的“江西省永丰县当天坵硅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价值为2.62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贰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江西省永丰县当天坵硅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评估报告目录

一、正 文 Ⅰ-1

1、评估机构 1

2、评估委托人与探矿权出让人 1

3、评估对象和范围 1

4、评估目的 2

5、评估基准日 3

6、评估依据 3

7、以往评估史 4

8、评估原则 4

9、评估实施过程 4

10、探矿权概况 5

11、勘查区地质概况 5

12、勘查区勘查现状 12

13、评估方法 13

14、评估参数的确定 13

15、评估结论 18

16、有关问题的说明 18

17、估报告提交日期 19

18、评估责任人员 19

19、评估工作人员 19

二、附 表 Ⅱ-1

附表一 江西省永丰县当天坵硅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 Ⅱ-1

附表二 江西省永丰县当天坵硅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槽探勘查直接成本估算表  Ⅱ-2

附表三 江西省永丰县当天坵硅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洛阳铲勘查直接成本估算表 Ⅱ-3

附表四 江西省永丰县当天坵硅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地形地质测量工作勘查直接成本估算表 Ⅱ-4

附表五 江西省永丰县当天坵硅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效用系数评判表 Ⅱ-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