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服务林业生态建设效果好
近年来,吉安县检察院立足自身职能,以“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为根本任务,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涉林刑事犯罪,为促进该县林业治安环境好转、保护林业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严厉打击涉林刑事犯罪,切实维护森林生态环境。对涉林刑事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仅有力的震慑了破坏林业生态的违法犯罪分子,更有效遏制了涉林犯罪案件频发的势头。一是严厉打击公安机关管辖的一般涉林刑事犯罪。201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林刑事案件71件111人,其中,滥伐林木案19件20人,盗伐林木案18件46人,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11件18人,非法占用农用土地案10件14人,失火案13件13人。法院基本上作出罚当其罪的有罪判决。二是加大对涉林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近些年来,该院立案查处滥用职权案2件3人,玩忽职守案2件2人。
建立联动机制,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追究。在办理涉林刑事案件中,该院有效整合侦监、公诉、反渎等各部门力量,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强化法律监督,特别是侦查监督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林业违法犯罪行为均得到有效追究。
加强森林法律法规宣传,让保护森林的观念深入人心。为进一步增进群众对国家森林法律法规了解,对涉林刑事犯罪行为认识,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发生,该院注重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利用每年利用下乡宣传走访、“6·5”世界环境日等载体,共同宣传森林防火、水土保持,野生动物保护等知识,组织干警以实际行动宣传爱林护林。二是利用法庭审理的机会,加强对被告人及旁听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结合办案实际,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2011年至今,该院共联合相关部门下乡宣传11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增强了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谢华斌)
供稿:吉安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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