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检察院强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司法保护
04.12.2014 13:52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3日电(王磊珊)2013年以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机制,通过创新机制和沟通协作等方式,积极推进办案专业化和预防社会化,强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时,重点查有无诱骗、胁迫情节,有无犯罪预备、中止、未遂、自首,是否属初犯偶犯,有无悔罪表现等情节。同时,告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对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安排专人优先进行快速审查,要求做到审结快、制作文书快、送达文书快。如办理未成年人廖某聚众斗殴案中,该院采取快速审结机制,快速将案件移送至法院,并建议尽快开庭审理,廖勇多次表示感谢并承诺积极改造。此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积极与公安、法院协调,优先审查涉案未成年人,缩短办案期限,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该院根据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发案率和个别场所的发案情况,设立发案预警机制,通过检察建议向发案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发出预警通告书,并建议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如针对多地发生校园安全恶性刑事案件,及时向教育部门发出加强校园安全专题检察建议,得到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设立“法律信箱”的方式,针对学生提出的有关家庭、心理、性观念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利用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解答,提高学生抵制不良影响的免疫力。依托普法宣讲团、法制教育基地等平台,深入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座谈会、法制课等形式为师生们传授校园安全防范知识,共同预防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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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4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