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民宗局“四化”建设 提升宗教团体自身水平

16.10.2015  11:25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充分发挥宗教界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遂川县民宗局以“四化”建设,加强同宗教界人士联系沟通,建立与宗教界人士的特殊感情,贴近融洽相互间的关系,促进宗教团体提升自身水平,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形成学习习惯,增强宗教团体“法治化”意识。结合每年开展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定期组织局机关民宗干部、全县23个乡镇的分管领导、佛教道教等四大宗教团体负责人集中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民宗工作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宗教团体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两个《条例》规定,切实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开展活动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水平。近两年来,共组织各类学习培训5次,发放宗教法律汇编和相关宣传材料1200余份。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宗教团体“制度化”建设。为了规范宗教团体内部管理,该县民宗局特别注重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宗教团体学习、培训、联席会议等10余项制度,并督促指导各宗教团体和重点活动场所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各项制度;积极推行教务公开,创新民主管理机制,构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宗教团体自我管理水平。

  三是坚持经常谈心,与宗教团体建立“特殊化”感情。建立完善宗教界人士约谈走访制度,民宗局领导深入基层与宗教团体负责人或宗教界人士开展谈心走访,及时征求宗教界人士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教职人员队伍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形成良好的互信、互动机制,建立兄弟姐妹一样的特殊感情,融洽干部职工与宗教界人士的关系。2013年以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走访约谈,共收集征求工作意见建议30余条,帮助宗教界解决各类工作、生活难题50余件。

  四是注重回馈社会,引导宗教团体投身“公益化”事业。加强对宗教慈善活动的引导,促进宗教公益慈善活动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每年“宗教慈善周”活动,引导、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捐资赈灾、慈善助学和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传递正能量,发挥大作用。两年来,该县宗教界人士累计为全县敬老院“五保老人”、贫困大学生等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达20余万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供稿:遂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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