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粮食局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契机,从10月12日至10月22日对辖区内16家国有粮食企业、23家民营个私粮食企业,发放《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传单300份,大力开展企业信息公示、督促企业诚信经营的活动。
根据《条例》,该局要求企业应定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如果企业未如期公示年度报告或信息不实则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如果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则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被划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市场活动中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经营企业守法诚信信息档案,建立完整的粮食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要求粮食企业真实、及时公示信息,形成企业“一处违法规、处处受限制”的信用约束机制。
(万载县粮食局 李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