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全面完成

28.12.2016  19:09

      为贯彻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完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面、科学的反映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今年以来,省环保厅大力推进全省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进度,建立了定期通报调度机制,每月梳理汇总各设区市的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情况,对建设进度缓慢的县、市进行警示、督办。
      截止2016年12月20日,除去10个建城区已有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外,其余拟建设的90个县(市、区)已经全面完成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房建设和仪器安装调试,共建设站点117个,加上原有60个设区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共形成了177个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区)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
      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全面完成,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具体举措,是对全省空气质量进行合理评估的基础平台,有助于形成功能齐全、覆盖到位、指标完善、运行高效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并成为全省环境监测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