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组织开展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

29.06.2017  18:11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切实抓好全县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6月29日,德安县农业局在会议室举办了2017年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会。全县13个乡镇和全县农药、种子经经营户以及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参加了培训会,参会人员49人。会议由分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局长主持。

  会上,县分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同志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并对《农药管理条例》修改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针对2017年农药管理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要加强学习,读懂法律法规;三是要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四是要强化监督,加大处罚力度;五是要正视问题,及时整改不足。会上并发放《农药管理条例》培训资料汇编。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具有三大亮点,一是对农药行业准入的要求更加严格,二是对农药指导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三是对违法生产经营农药的处罚力度继续加大,从而使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将得到了保障。今后,农药将与人药一样,生产、登记、经营、使用全程化实行一体化由农业部门管理,做到农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可以用“四个最”来体现: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