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08.01.2015  11:02

近期以来,龙南县提出新要求,以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执行到位。

一是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各乡(镇)都要派出工作组和宣传车深入林区开展防火宣传,县广播电视台要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广告。二是进一步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严格执行特殊用火“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落实用火责任和措施,加强对违规用火行为的查处。三是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护林员、巡山员到岗到位,乡村干部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全员出动,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检查督促,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四是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对“痴、呆、哑、傻、疯”五类人必须明确监护人员,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状。五类人失火烧山,必须追究监护人的相关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森林公安机关要把查处违章用火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各类违规用火行为。六是进一步加强值班。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县林业局长、防火办主任和乡镇主要领导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七是进一步强化零报告制度。各乡镇每天16:30前向县防火办报告,有火随时报,无火报平安。县防火办每天17:00前向市防火办和县委、县政府信息科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