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顺利接受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08.01.2015  18:34
          2014年底,赣州市人民政府、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组织评估团,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观看专题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查等方式,对兴国县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


兴国县迎接赣州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会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郭奕珊在兴指导语言文字工作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郭奕珊出席汇报会并讲话。郭奕珊指出,兴国县语言文字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各级部门都相当重视,各项工作准备充分并且很到位,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郭奕珊强调,一要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二要处理好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活动。四要不断规范用语用字,持之以恒抓好规范用语用字工作。随后,兴国县政府副县长、县语委常务副主任吴晓文代表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从主要工作成效、迎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三个方面作了工作报告,全面汇报了该县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随后,评估团一行分成党政机关组、学校组、公共服务行业组,分赴实地抽查评估了该县政府办、教育局、新闻中心、移动公司、建设银行、兴国一小、兴国六中、兴国职校等8个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总结会上,赣州市评估团副团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语委副主任杨雍谨代表市评估团作了评估总体意见反馈。在反馈时,杨雍谨肯定了该县的语言文字工作,认为该县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要求,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提高全县民众整体素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最后,副县长吴晓文代表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作了表态发言。吴晓文表示,全县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总结经验,加强整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管理组织力度,强化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研究解决方案,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努力促进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