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首次召开赣江河道采砂船主座谈会

22.09.2014  12:33
      2014年9月18日,新干县水利局组织召开了赣江河道采砂船船主座谈会,这在该县历史上。县水利局局长刘敬标、党委书记杨云根、县水上派出所、港航管理所、海事处相关领导、采砂办工作人员和全部采砂船主共5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河道采砂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介绍了全县河道采砂工作情况,明确了下步工作:一是大力查处无证采砂行为,严禁采砂船只无序增长。对符合规定的采砂船只下发河道采砂准采证和作业预选证,无证采砂者,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肃查处,驱赶离境或集中停靠。二是大力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督促买受人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规划要求在采区范围内采砂,严格执行昼采夜停等相关制度和按照“五定”要求管理。三是大力查处河道内违法建设行为。对非法建设房屋、厂房、码头行为,与县港航、海事、公安等部门进行1次集中整顿和执法行动,四是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县安监局、海事处、港航管理所、公安等部门联合对船主、船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上县水上派出所、港航管理所、海事处等相关部门就各自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采砂船船主也跃踊发言,对采砂监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最后刘敬标局长就如何做好赣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配合互助,珍惜资源。各职能部门之间、采砂船船主之间要加强沟通、配合,砂石是一种有限资源,将会越来越少,大家要共同珍惜,有序开采,合理利用,控制外销量。二是加强采砂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水利厅“五定”要求管理,即:定采砂范围、定采砂时间(昼采夜停)、定采砂船数、定采砂量、定采砂船功率。并且在禁采期所有采砂船及平时无证采砂船,要做到集中停靠。对无证采砂者进行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河道内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船上作业人员安全设施配备要齐全,船主加强对船体的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