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扶贫日”活动献爱心倡议书

15.10.2014  17:57

全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今年10月17日是第一个全国“扶贫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活动的批复》(国函〔2014〕97号)明确: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这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的决策部署;是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诠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弘扬中华民簇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的重要举措。在此,省工商联向全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出倡议:

  一、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意义。扶贫帮困,实现共同富裕,建设美丽中国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我省实现中部崛起,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工商联组织动员企业会员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工作,这既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省工商联工作的充分信任和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殷切期望,也是赋予省工商联和非公有制企业一项光荣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扶贫日”活动的各项任务。

  二、要提升境界,充分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和先富起来的社会精英,我们一定要提升自身境界,积极响应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充分发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乐善好施、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勇于践行社会责任,自觉参与到扶贫帮困活动中来,为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懈努力

  三、要发挥优势,切实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当前,我省有38个扶贫攻坚重点县、340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我们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充分了解我省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我省扶贫开发现状,结合企业自身特色,发挥优势,采取输血造血双重并举的方式,通过一企带一村、多企带一村、一企带多户的帮扶模式,努力为贫困乡村办好事、办实事。一是就业帮扶。对贫困人口中能就业的,要有计划地组织到民营企业就业,增加家庭收入;二是产业帮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投资承包土地,集约经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兴办企业等,以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乡村脱贫致富;三是技能帮扶。通过组织技术培训,提高村民的劳动技能,增强其脱贫致富的信心和生存能力;四是资金帮扶。对老弱病残的贫困户捐助生活补助金。

  扶贫帮困,重在参与。希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系贫困群众,奉献爱心,踊跃参与“我为减贫做件事”活动中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推进我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江西省工商联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