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参与管理 让城市更美——赣州城市管理经验解读

27.08.2014  12:43

  为规范广告管理,改变传统观念,赣州市城管局编制了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规划,并制定管理办法。2012年6月,赣州市城管局开展大规模整治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行动。在市城管局依法告知和耐心宣传动员下,不少广告公司和商家主动拆除违规大型户外广告。自此,临街建筑的优美轮廓线再次呈现,城区市容更加清爽。

  城市管理贵在长效,而依法管理是实现长效管理的重要前提。针对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效率低下”问题,2010年12月,赣州中心城区城市管理领域开始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组建了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把与市容市貌最直观、最密切的管理事权和行政执法职能融入一个系统行使运行。

  如何及时有效地阻止和处置暴力抗法,一度是困扰城市管理的难题。赣州市在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时,同步设立了定编50人的赣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专门“负责处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负责处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为了改变传统粗放式、突击式的管理方式,赣州市还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和运行。依托以市长挂帅的城市管理委员会这一“大城管”架构和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数字城管”平台,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出台《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方案》,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和公平、公正的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依法管理的叠加合力。

  “打铁还须自身硬”。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赣州市城管局通过输入高素质新鲜血液,提高整体素质;借助科技化手段,实现对执法过程的全程摄像;不断强化城管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意识。

  “众人拾柴火焰高”。赣州市通过设计和搭建起操作性强的活动载体与平台,并以规范性文件固定下来,让参与城市管理成为市民的义务和行动。

  近年来,赣州市把依法管理作为最优选择,从创新体制机制、科学设计和严格执行制度、不断提升城管队伍素质和市民参与度入手,使城市管理进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容环境。近几年,赣州市先后荣获“江西省卫生城市”、“江西省首批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称号。

  ■信息日报记者赵婉露、实习生汪晓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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