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蛤养殖地遭近2000人哄抢 参与者:不抢就亏了

04.07.2015  15:44

为啥抢油蛤?

一位参与哄抢的妇人说, 她也知道那块养殖地是私人承包的, 但看到大家都过去了,“我不去,感觉亏了。

又见哄抢,这次发生在福建泉州惠安东岭镇海边。2日下午,因受天文大潮影响,海边潮位退至罕见的低位。一私人承包、500亩的油蛤养殖地裸露,遭大量群众哄抢,场面失控。这块养殖地是养殖主莆田人黄某向东岭镇西埔村村委会承包的,事发当天,他并没有在泉州。

2日晚6点多,人群渐渐往岸上退,潮水逐渐上涨,但有些来得比较晚,没有捞到足够多油蛤的人,仍不愿意离开。惠安县公安局、海洋与渔业局、当地党委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员都赶到现场,上岸的哄抢者被一一拍照取证。目前,惠安县多个主管部门已经召开紧急协调会,研究对策。

多少人哄抢?

民警称接近2000人

2日下午5时,惠安东岭镇护海宫周边,已被电动车和摩托车停满了。民警目测有1000多部,加上很多是步行去的,人数接近2000人。不时见有人提着网兜和竹篮往岸上走,网兜和竹篮内,满是沾着淤泥的新鲜油蛤。

下午3点多就来了,捞了十来斤吧。”一妇人一脸喜悦地说,她住附近的彭城村,听别人说油蛤很肥美,便赶过来,忙活了1个多钟头,收获满满。

沿滩涂走出去,沿路可见挖牡蛎的,离岸边约四五百米处,人群大量聚集,男女老少,少说有上千人。他们有的半跪在滩涂上,有的半身都扎在淤泥中,毫不顾忌脏和危险,抓紧“抢收”。一大姐足足捞了两大网兜,心满意足地往岸边走,“明天看一下,再来一趟。

当晚6点多,人群渐渐往岸上退,潮水也逐渐上涨,但有些来得比较晚,没有捞到足够多油蛤的人,仍不愿意离开。

损失有多少?

少说也有20万元

记者从东岭边防派出所了解到,2日下午3点左右,该所民警通过监控发现异常—沿海大通道护海宫路段的人流、车流量激增。赶至现场时,上千群众已下滩涂,场面失控。警方、海事部门、当地党委政府也派人到滩涂上对这些群众喊话,劝他们上岸,但人数众多,无人理睬。东岭派出所、东岭边防派出所几乎出动全部警力维持秩序,但担心群众不敢上岸,继续逗留而发生危险,便将警力撤至护海宫的门口处,并对上岸后有参与哄抢的群众拍照留证。

警方了解到,“其实这两天就陆续有人来挖了,只是前几天潮位没今天那么低,人数也相对少,两三天传播下来,达到2号惊人的程度。”除了周边村民外,惠安崇武、山霞、涂寨也有不少人赶来,一传十、十传百,其中不乏外地、不熟悉水情的人陆续加入。一位渔民对记者说,海边人都懂,天文大潮时,海产品的品质是最好的。

经初步统计,被哄抢的油蛤在万斤以上,按照市场价15~20元每斤,损失少说也有20万元。

昨日,警方加强了对沿线进行设卡,严打该类哄抢行为,并对哄抢的群众依法严肃处理。记者了解到,对于如何处理2号这些参与哄抢的群众,惠安县多个主管部门已经召开紧急协调会,研究相关对策。

哄抢者咋处置?

带头组织哄抢者或负刑责

关于哄抢行为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都有相关条例,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268条也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说,像惠安东岭这样的哄抢行为,人数这么多,处理上存在困难,但如果找到哄抢人群中的带头者、组织者,如涉及的数额较大,或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遭遇哄抢的一方,如车祸发生后货物遭人哄抢等情况,劝阻无效时,受害人应立即报警,并可用手机等,拍摄下货物被哄抢时的照片,尤其是哄抢的领头人员、突出人员的照片,收集充足的证据,不仅可以给警方破案提供方便,今后也可以借此,对哄抢者提出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