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狱不到半年又作案 一天连抢两家街边店

03.03.2015  17:56

春节前泰城连续发生入室抢劫案件,嫌疑人白天在闹市区针对洗头房作案。泰山区刑警大队民警根据嫌疑人租用车辆的线索,蹲守10小时于2月13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1月21日16时10分,苏某某报警称,校场街某足疗店内被一名男子持刀入室抢劫现金300元、手表一块、手机两部、玉手链一条、玉项链一条。案发时有过路市民拨打了本报热线,记者赶到现场看到,附近有五六家小门头都是洗头房,被抢劫的一家店已经关门。隔壁邻居确认刚才确实发生了抢劫事件,受害人已经到派出所。

同一天的18时35分,戴某某报警称,在泰工集团附近某理发店,被一名男子入室抢劫手机一部以及现金630余元,自己被捅伤。泰山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民警反复查看了教场街足疗店附近监控,从50余小时的录像中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并获取其行动路线。

犯罪嫌疑人30岁左右,身高1.73米左右,案发当日中午12点左右曾乘坐一辆银色轿车去过案发地附近的泰安监狱。结合犯罪嫌疑人白天在闹市区作案的特点,办案民警仔细分析,嫌疑人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应有犯罪前科。

经过调取监狱的探视记录以及监控,警方获取了他清晰的正面图像,但探视记录未能留下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民警组织监狱服刑人员对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另一路民警与车主取得联系。这是一辆黑出租,车主刘某交待,乘客自称叫刘磊,上车时正在打电话,说过一句“是在金桥城五楼吗?”,但上车后便不再说话。

三名民警立即赶往金桥服装城,通过金桥物业,组织五楼150余户商户对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一名商户彭某辨认出嫌疑人,是新泰市宫里镇人。同时,另一路民警通过监狱服刑人员对照片的辨认也有了结果,犯罪嫌疑人刘某于2003年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14年9月份刑满释放。民警前后组织300多人参与辨认。

嫌疑人服刑多年,有较强的反侦查经验,民警做大量侦查工作后得知,刘某将于2月13日11时会回新泰老家,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实施抓捕。经过10小时的蹲点守候,最终于当晚9点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如实供述作案两起,捅伤一人,抢劫财物价值两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记者 邢志彬 通讯员 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