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和男友一起登记结婚 发现自己“已为人妻”10年

27.03.2014  11:35

  被丢在民政局的小菲一头雾水,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从来没有结过婚的自己,如今在民政局的档案里怎么被贴上一道“已婚”标签了。

  原来,这一切,原于她母亲10年前的一个秘密。当年,母亲王晓萍一时心软,瞒着女儿把女儿的身份证借给好友之女李蕾,以解决其未到年龄不能结婚的燃眉之急。不知不觉,小菲已“为人妻”10年,大家却把这么大的事情给忽略了。

  弄清前因后果后,小菲一纸诉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一见钟情◎小情侣相约结婚

  爱情总是来得那么突然,在一次相亲大会上,邓卿的出现在小菲的心间划过一道闪电,心动的感觉让小菲觉得“久违了”。而邓卿也感觉到:“这个妹妹好像在哪见过。

  2014年的春天,两人飞速进入热恋,约会、吃饭、看电影……经过两个月的热恋期,双方也见过了对方父母,一切都很是满意。

  就这样,在一次约会后,邓卿向小菲求婚了。眼里闪着幸福的泪光,小菲点头答应了。

  邓卿喜出望外,变戏法儿似地拿出了自己的户口本,他想当天就拉着小菲去登记结婚。

  “我答应你!”小菲的一句话,让两人十指紧扣向民政部门走去。

  一记霹雳◎10年前已为“人妻

  然而,在民政局内,两人却遭遇了“晴天霹雳”。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输入李菲的身份证号后告诉李菲,早在10年前,她就已经和一位叫王兴的先生登记结婚了。

  这记晴天霹雳,响在了邓卿的脑门儿上,女友如此不坦诚让他气不打一处来,不管女友如何说听她“解释”,他都二话不说愤然离开。

  泪流满面的小菲委曲至极。其实,就算男友不走,她也不知该如何解释,因为她真的不知道,自己怎么10年前就“已为人妻”了呢?

  民政局工作人员提醒小菲,是不是曾经把身份证借给别人登记过?

  小菲仔细想了想,自己没有兄弟姐妹,身份证除了自己家里人能拿到,不可能会给别人用啊,于是她飞奔回家,寻找她的母亲。

  一个秘密◎母亲一时心软酿闹剧

  听完女儿的诉说,母亲王晓萍也急红了眼。她抹着眼泪,诉说着自己隐瞒了女儿10年的秘密。

  原来,真正与王兴结婚的人,是母亲当年一位闺密的女儿李蕾。

  10年前,李蕾未婚先孕,又苦于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无法结婚登记,不进行登记,到时候小孩生下来上户口又成问题。

  李蕾的母亲满脸愁容地找好姐妹小菲的母亲谈心,向其哭诉自己没有名分出嫁的女儿和还未出生的外孙。

  王晓萍对李蕾是有感情的,因为她是从小看着李蕾长大的。女儿小菲一直在外面读书,没时间陪自己的时候,李蕾也会常来看望她,想着自己的女儿现在一门心思读书,又准备考研读博,等读完书再结婚也不知道要啥时候。

  小菲母亲也没多想,就答应把自己女儿的身份证借给李蕾去结婚登记,这才酿成民政局这一幕。

  眼见着幸福就在门外,门却突然在眼前关了,小菲心里真不是滋味,责怪母亲怎么能把自己的身份证当儿戏。现在男友不听自己解释走了,自己也成了“已婚”人士。

  一纸诉状◎撤销错误婚姻登记

  事情发生后,王晓萍悔不当初。李蕾跟王兴听说后,也赶忙过来讨论如何处理。

  对于给小菲造成的麻烦,他们也表示很过意不去,便商量一起去民政局把婚姻登记改了。

  4人一起来到民政局,申请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但民政局表示,像这种婚姻登记错误的,他们无法进行处理,建议小菲到法院起诉。小菲在向有关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高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受理了该案,经过审理,认定登记确实存在错误,撤销了小菲与王兴的婚姻登记。

  一纸判决让小菲有了向男友解释清楚的理由。听说事情的原委后,如今小菲能主动来解释事情的经过,邓卿愧疚无比,知道自己误会了小菲,他责怪自己不该如此不信任恋人。两人和好如初,经过这事,他们都承诺,彼此要多增添几分信任,更要多增强几分法律意识。(文内人物均为化名)

  ◎文/吴晶新法制报首席记者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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