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振伟:何不给“双11”一个法定假日的名分?

15.11.2013  12:07

  “上班时间不网购,公司将在‘双11’给每人发放1111元福利,谁违反谁就被取消资格”,11月11日,石桥铺一家科技公司给20多名员工兑现了这个承诺。该公司员工将这一消息放到网上后,让不少上班族网友羡慕嫉妒恨。不少网友表示,“连‘双11’这样的日子都发钱,公司真是太人情味了”。(11月13日《重庆商报》)

  上班时间不网购,本应是员工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也是公司规章制度最基本的要求,可是老板为了提升工作效率,对不违规的行为重金奖励,我们不反对这位老板的“管理创新”,只是这件事的起源和网民反应耐人寻味。

  老板为什么突发灵感奖励上班不网购的行为呢?因为他知道不做点什么,在“双11”这个“中国消费者日”,大多员工肯定会在上班时间网购,明令禁止也没用。奖励的一般都是先进,可是这位老板对不违规行为进行奖励反而倒引起众多网民共鸣,并赢得掌声阵阵,是否说明众人认为该奖呢?退一步说,没有此福利的上班族是否很多都在“双11”当天利用上班时间在网购呢?

  这让我想起前一段时间报道的全球雇员的敬业度问题,据说中国办公室员工最不敬业,真正敬业的只有6%,表现为员工对公司的发展漠不关心,或工作消极怠工。如今,奖励“双11”上班不网购这件事的发生和众多网友的反应的确证明了这一点。

  你可以说实施“管理创新”的这家公司老板很明智,既提升了工作效率,又得到员工赞誉,经过网络传播,没准还能获得网民心中的“最佳雇主奖”呢?可是我们也要看到这位民企老板的“无奈”,如果员工足够敬业,明白来上班不做本职工作对公司就是最大的浪费,这样就对不不起老板,那这位老板何须以增加成本的方式“激励”员工达到最基本的要求呢?“双11节”全民陷入购物狂欢,为了让员工不分心要奖励,世界杯开始了,为了防止足球迷上班期间用办公电脑看比赛,是否也要奖励?这样的名单会很长。

  如果员工足够敬业,老板就无须在确保员工干活上花太多的心思和更多的成本,就能花更多精力谋求企业的长远发展;当然了,员工不敬业,也有客观原因,比如有老板随意让员工无偿加班,比如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企业执行不足量,比如老板管理不人性化,比如所得到的和所付出的不成比例。

  中国的人口红利正在萎缩,人力成本愈加高扬,民营企业生存资源本就不足,看来提升员工敬业度问题,不仅是企业老板要面临解决的问题,而且是全社会都须跟进的问题,它需要倒逼基础和高等教育反思并拿出办法,又需要社会氛围的净化,也需要企业老板的人性化公正管理,更需要国家立法执法的保障有力。

  敬业问题的破题需要这些因素的博弈,博弈就要时间,可是,在中国人的敬业度真正升级之前,笔者提议,何不干脆设“双11节”,让马云口中的民间“中国消费者日”成为官方认可的节日?这样,员工想网购,那就在家里购个痛快,企业老板也能减少因员工效率下降导致的损失,像本文开头提到的企业主也无须为了让员工上班不网购而增加运营成本。当然了,已得到李克强总理认同的“双11消费时点”也能更大限度的发挥拉动内需的作用。

  奖励双11上班不网购不如设“双11节”,何必让员工“双11”上班时忍受偷偷摸摸网购之苦?何必让老板明知员工在拿老板的钱却在干自己的事而束手无策呢?奖励“双11”上班不网购的老板更是冤大头,民营企业生存本就不易,还要为员工的不职业、不敬业而额外买单,从拉动内需计,从社会和谐计,从扶植新经济计,何不给光棍节一个法定假日的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