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姐姐"借脸"给妹妹办护照 两人长相一致指纹却冒充不了

13.12.2015  09:49

    一名女子到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护照时,尽管户籍相片没有出入,但此人在被要求输入指纹时,她却迟迟不愿出手。民警发现这个细节后一查,竟然发现是双胞胎姐姐替妹妹去办证。12月12日,民警提醒,骗领出入境证件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是要被拘留的。

    12月9日上午,东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在窗口为一名申办护照的女子刘某办理业务时,女子表现得有些紧张,尽管户籍相片没有出入,但此人在被要求输入指纹时,动作明显出现迟疑。

    这一微小动作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询问申请人是否是本人办理证件时,该女子愣了一下后,神情有些紧张地做了肯定回答。民警随后通过户籍查询,发现此女子有一个双胞胎姐姐,而通过查询姐姐的信息,发现双胞胎姐妹的面貌特征基本一致。民警怀疑申请人有冒名顶替骗取出入境证件的嫌疑,经过进一步调查,前来办证的女子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她不是“妹妹”,而是“姐姐”。

    据悉,刘某姐妹俩长相一致,妹妹小刘在广州打工且年底工作繁忙,无法回南昌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但又想申办护照春节期间出国旅游。于是,小刘说服在南昌上班的姐姐大刘,让对方代替自己去办理,两人都没想到要输入指纹,于是在审核环节姐姐露馅被民警及时发现。

    由于这对双胞胎姐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鉴于刘某认错态度良好,民警当场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行政处罚。

    民警称,骗领出入境证件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由公安机关予以注销或者收缴。情节轻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曾鸣、记者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