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轮驱动”创新发展 锐意进取建设强国
“两会时间”为“十三五”创新发展带来了春天的信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行为。”政府工作报告所言,既指明了重点和任务,也赋予了责任和使命。
点滴涓流,汇聚江海。代表委员热议创新发展,也关注知识产权在创新发展中所发挥的支撑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中的两个重要“驱动轮”。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成绩,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点赞”。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日臻完善,保护基础更为牢固,2015年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达到3.58万件,同比增长46.4%,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2015年,我国受理发明专利申请量110万件,已连续5年位居世界第一;当年颁发的第十七届中国专利金奖25个项目累计新增销售额1493亿元,新增利润334亿元,新增出口额104亿元。这一切都凸显了知识产权运用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为创新发展点染了一抹亮色。
看似寻常,任务艰巨。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经济创新发展走过“十二五”的辉煌历程,又迎来“十三五”的机遇与挑战。新形势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对我国影响增大;国内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发展面临着更多、更大的困难和更为严峻的挑战,“啃硬骨头”“打硬仗”在所难免,更多地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是希望所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是理所当然。政府工作报告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面对新理念新目标新要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任务更加艰巨,使命更加光荣。
“双轮”驱动,激发活力。“两会时间”带来的更多的是催人奋进的“进行曲”。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期待着我们肩负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任务,踏准时代的节拍,奏响时代的乐章。新形势下,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会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等,会进一步为创新增添动力。按照《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经济创新发展,通过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踏上“十三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征程,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要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以“双轮驱动”助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知识产权报 作者 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