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应该念好“紧箍咒”

10.09.2014  12:32

  ●刘晓庄

  孙悟空的一根“金箍棒”,威力无穷,它可以横扫千军,也可以画地为牢。要发挥好“金箍棒”的正常作用,制约“金箍棒”的滥用,就应该时时念好“紧箍咒”。于是想到,反腐倡廉,不仅要有严格的制度,让手持“金箍棒”者头上都能套上“紧箍咒”,更重要的是,必须把“紧箍咒”切实念好。不然的话,“紧箍咒”要么如同虚设,要么让人炸头。

  “紧箍咒”不能自己念。当前,经过一段时间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上到下陆陆续续出台了不少约束领导干部行为的规章制度,比如“八项规定”“公车改革”“裸官清查”“秘书清理”等等,其中有的执行得很好,初见成效,有的执行得不怎么上紧,动作不大。究其原因,在于念“紧箍咒”的主体不同。当“紧箍咒”由他人来念的时候,往往会闻风而动,时不我待;而当可以由自己来念时,往往消极应付,坐等观望。有的市县在清理违规配备秘书这件事上,总是“光打雷不下雨”,少有实际行动,就是因为念“紧箍咒”的人自己就违规配备了秘书。这只是其中一例,却说明“紧箍咒”别指望自己来念。

  “紧箍咒”不能作秀念。从被查处的一些贪腐官员身上,人们不难发现,他们在位时也曾高调反腐,一再表白自己如何“对腐败充满极端的仇恨、与腐败不共戴天”云云,一再警示部下要廉洁自律、好自为之。一旦东窗事发,结果不仅让人大跌眼镜,更让人心生厌恶。“紧箍咒”是直指妖魔的“咒”,不是有口无心的“经”,念“紧箍咒”就得有一股火辣辣的刚烈之性。反腐不能指望腐败者“自废武功”,否则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无论念咒者是谁,他也应该戴上由别人来念的“紧箍咒”,割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利害关系。破解好“同体监督”的问题,关键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管好笼子的钥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他人来监督自己,否则就会成为作秀。

  “紧箍咒”不能独家念。如果“紧箍咒”仅由唐僧一家掌握一人念,由于主观判断或个人喜恶,难免出现“误念”或者“漏念”。去年以来,中央巡视组在全国各地巡视效果显著,既拍了“苍蝇”,又揪了“老虎”,有效地打击了腐败现象,概其成功之处,就是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以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信访、检察等系统的共同作为。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公民意识的觉醒,社会反腐倡廉已成为我国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从“表叔局长”的落马到“不雅书记”的垮台等等,人民群众齐念“紧箍咒”的力量日益彰显。由此提示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将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发挥好。

  “紧箍咒”不能事后念。从预防腐败入手、向隐蔽腐败开刀,铲除一切滋生腐败的土壤,这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当务之急和治本之策。事实一再证明,事后敢念“紧箍咒”,虽然可以惩戒贪腐分子,形成官场威慑,但是往往已经给党造成严重伤害,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还容易给一些执迷不悟的“当局者”产生“侥幸过关”的心理。“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只有做好腐败预防,才能正党风、荡浊气,防患于未然,避免出现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腐败。因此,“紧箍咒”应该事前念,多打预防针、多吃抗病药,提高机体免疫力,这才是真正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 “紧箍咒”不能择时念。中共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密集“出招”,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打出了一系列反腐“组合拳”,一批重大案件得以查处,一批腐败分子纷纷落马,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拉近了政府与百姓之间的距离,同时也提升了政府的良好形象。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坚决惩治腐败,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任务,反腐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一篙松劲则退千寻”。故而,“紧箍咒”不能时念时不念,反腐不能只刮一阵旋风,必须持之以恒,常念不懈。只有这样,才能夯实“干部清正”的基础,才能营造“政府清廉”的氛围,才能建设一个政通人和的环境,实现“政治清明”的长远目标。(此文系作者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七次常委会大会书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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