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暨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

16.12.2016  06:02
  12月14日上午,景德镇市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暨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董立新主持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曹雄泰传达学习了《关于建立健全挺纪在前协调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加强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的意见》精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黄金龙宣读了《景德镇市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何军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中华等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市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出席会议。   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反腐败协调工作,董立新要求,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对标对表。强化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机制,做实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提升全市反腐败工作水平。二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服从集中领导,听从统一指挥,全面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反腐败工作组织化、规范化、制度化。三要进一步健全机制,齐抓共管。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强化与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联系,及时跟踪了解小组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从反腐败斗争全局高度确定工作定位、明晰工作目标、厘清工作思路,始终把反腐败工作作为本部门重要职责,与本职工作一起推进。同时,遇到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和重点案件,要主动、及时报告,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及反腐败协调小组科学决策、正确领导提供依据。四要进一步落实制度,推动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案件及线索的移送时限要求,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发挥反腐败协调强大的政治优势和高效的组织优势,共同推动全市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