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13.08.2014  12:42
 

  为更好地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着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统计事业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近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意见》分为五部分:一是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四是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五是进一步优化统计环境。

 

  《意见》在内容上呈现五大亮点:

 

  一是对政府履行统计管理职责上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统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将统计部门列为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的做法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是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上,对人员配备、工作场所、办公设备、工作经费方面等做了细化,特别是对“在地统计”人员要求“专编专用”,不得借用、挪用和闲置。

 

  三是在加强部门统计规范方面,明确对部门统计人员提出了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要求,并要求加强部门统计数据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加快建设全市宏观数据库。

 

  四是在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上,明确提出要成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配备必要的执法人员和执法专用设备,完善统计专项执法长效机制,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五是在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培养、管理上,要求政府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培训、重用和交流的力度,激发统计队伍的活力。

 

  《意见》强调了新时期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队伍建设、县区政府统计机构建设、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均有所突破,提出了破解统计工作发展瓶颈的保障措施,对下一步全市统计工作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意见》还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统计数据管理、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以及加强统计保障等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安排和具体部署,为有效推进全市统计工作的现代化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