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启事招求职者指使骗领银行卡获刑

14.01.2016  09:32

  1月11日,指使他人骗领银行卡的戴某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7月29日,戴某在南昌一网站发布招聘启事,吴某、韩某等四人来应聘。戴某告知工作内容就是用身份证到银行去办理银行卡,报酬是每张银行卡50元。韩某、吴某带着戴某提供的身份证前往银行办理了多张银行卡,引起银行工作人员注意并报警。警方随后将幕后指使人戴某抓获,缴获他人身份证60张以及手机SIM卡和农行储蓄卡等物。

  东湖区法院审理认为,戴某指使他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银行卡,其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遂作出以上判决。(刘媛、朱丽琴、记者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