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启动春节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24.01.2014  12:11

  为营造祥和的节日气氛和良好的价格环境,1月21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市商委、市工商局、市烟花办、市旅游委共同召开春节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启动会,并召集商贸流通、停车、旅游、餐饮等领域的50家企业,通报当前价格形势和春节市场价格监管安排,结合近年来春节期间价格举报咨询情况和违法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提醒经营者进一步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杜绝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新春佳节是百姓返乡、出游和购物活动的高峰期,市场需求旺盛,消费集中。从往年情况看,春节既是市场价格水平的“敏感期”,也是价格违法行为的“易发期”。结合节日期间易出现价格违法行为的领域和特点,市发展改革委对参会企业进行诚信提醒:一是商业零售企业,要从全面、深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入手,做好生活必需品和节日特色食品供应和稳价工作。特别是在打折、降价、赠送等促销活动中,避免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严禁出现低标高结、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模糊赠送、不履行价格承诺问题。二是停车服务企业,规范明码标价牌标示内容,按规定使用路侧占道停车手册,强化收费人员岗前培训,对于节日期间经过审批按次收费的停车场要做好公示和相关说明,杜绝出现超标准计时收费、违规不计时计次收费或超标准计次收费问题。三是交通客运行业,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行业禁止利用春运之机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等行为。高速公路收费站要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做好春节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政策公示。四是餐饮服务行业,做好全部菜品、酒水价格和各类服务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确保结算价格与点菜价格相一致。不得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五是烟花爆竹企业,按规定使用商品标价签对全部烟花爆竹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六是旅游景点景区,做好门票价格公示工作,要做到公示内容全面、准确,不得只公示个别票类价格,不得高于政府定价销售门票。同时要落实景区内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的明码标价工作。七是网络购物企业,重点强化促销活动中的价格管理工作,严禁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违法行为。八是医疗药品行业,医疗机构要借助价目表、电子显示屏、查询终端等多种方式做好价格公示,严格执行各类价格政策;零售药店要按照商业零售企业的标准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九是洗车行业,合理使用定价权,提前做好明码标价和相关提示工作,严格履行价格承诺。

  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经营者进一步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诚信经营,为广大消费者度过欢乐祥和节日创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

  物美超市、公联安达停车公司等5家企业代表也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介绍了各自在强化价格管理方面的举措,表示将根据真实的成本和供求状况合理使用企业定价权,诚信标价,规范行为,杜绝欺诈。真正做到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树立诚信经营的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