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营银行 改善金融结构

17.03.2015  15:38
全国政协委员、省工商联主席雷元江接受记者采访。 王磊 摄

  政协委员站在自己的视角理解经济新常态,是今年全国两会的最大焦点。

  截至2013年末,我国共有银行业金融法人机构3949家。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932.22万户,其中,非公有制中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3900多家银行金融机构服务近7000万户市场主体,比例太小,严重失衡。”全国政协委员、省工商联主席雷元江说,“我国大中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多数是国有控股,相对垄断经营,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大企业、大项目和地方政府支持的重点项目,难以满足实体经济中广大非公有制中小微企业千差万别的金融服务需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和金融监管机构高度重视破解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雷元江说,“但我在对从事实体经济的民营中小微企业进行调研时发现,实体经济融资难的老大难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制约他们持续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瓶颈。”他建议,发展民营银行改善金融结构,解决中小微企业资金“喊渴”的问题。

  “应重点发展民营金融,真正同等对待民营金融机构与国有金融机构,努力创造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金融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雷元江说,“可借鉴发达国家银行发展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尽快批准第二批民营银行开展实质性筹建工作。”

  雷元江建议,要切实加强“三农”金融服务,围绕农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金融服务。允许、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控股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各类面向“三农”的小微金融机构。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的特点,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支持和引导产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群、商会企业合作组建多样化民营或混合所有制合作金融组织、金融机构。

  雷元江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把批准和指导江西筹建民营银行作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大对江西省筹建民营银行的指导、支持和督办工作力度。  (文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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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