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

16.05.2016  14:21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宜春市于近日制定印发了《宜春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律师可以采取五种工作模式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实施办法》从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组织管理和工作责任等方面作了细化规定,明确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一项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保障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诉讼权利,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

  《实施办法》同时明确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以采取五种工作模式:由律师协会选派律师到政法单位信访窗口和接访中心,向信访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由律师协会向信访人推荐律师或由信访人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库中自愿选择律师,实行专案专人服务;政法机关通过律师协会,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进行评析,提出意见和办理建议;依托律师协会或法律援助中心,直接面向群众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提供法律援助;接受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委托的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事项)的化解和代理工作。(宜春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