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定抓捕任务,说好的“去指标化”呢

30.04.2015  14:24

  中央清理司法考核的政策是年初就推出的,新化3月份下文件定下抓捕任务,直到4月底被媒体曝光后,才突然“领悟”到此文件与中央政策不符并予以废止,这到底是后知后觉,还是视而不见?

  据媒体报道,湖南新化县在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雷霆行动”的过程中,曾发出红头文件,对黄赌毒等犯罪行为下达了具体抓捕任务数,要求本次行动共需抓捕2491人。对此,新化县政法委回应称,所谓抓捕任务数,只做指导并无强制性。随后又表示此红头文件不符合中央政策,28日晚经新化县委和县政府开会决定废止。

  中央政法委1月份就下令清理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仅仅几个月以后,湖南新化出文件定下抓捕任务数。尽管日前新化方面已经以文件不符合中央政策为由将其废止,但令人生疑的是,中央清理司法考核的政策是年初就推出的,新化官方3月份下文件定下抓捕任务,直到4月底,此事被媒体曝光后,才突然“领悟”到此文件与中央政策不符并予以废止。这到底是后知后觉,还是视而不见?

  此事不由得让人联想到2013年时,郑州市卫生局“摊派固定指标强制社区寻找精神病人”的事,当时郑州的回应称这个是指导性指标而非强制性任务。巧合的是,湖南新化在遭到质疑之后的回应,居然也是“只做指导并无强制性”,与郑州一方简直是如出一辙。

  显而易见,这种指标摊派式执法,虽然争议不断,又被严令禁止,但在各地仍然层出不穷,如果不是媒体曝光,引得众人非议,当地政府并不会意识到其中的不妥,甚至还会以“初衷是好的”,或者“指标只做指导并无强制性”来辩解。

  实际上,对这份文件稍稍细读,就可以发现,无论是将总任务分解下达到所辖各单位的“细致”,还是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的“郑重”,再加上县委研究决定,未完成任务指导数95%,且排名全县倒数第一的县公安局机关相关单位或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将被免职的规定,都能看出来,这个“指导性”指标,是必须完成的,称其“无强制性”,就是在玩文字游戏。

  如果不是媒体曝光,不知新化当地会不会主动意识到,这样的指标式考核和运动式执法,不仅与中央政策不符,也与法治精神相悖。而公众对于这种杀气腾腾的指标式考核、运动式执法,也不免心有余悸。要知道,犯罪案件自身具有偶发性,预设抓捕任务本就十分荒唐,而且在完成指标的压力之下,难保不会出现乱抓人,或者刑讯逼供、冤假错案等,难道这样的历史教训还不够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