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档案局发文规范教育实践活动材料归档

06.06.2014  17:17
  

为了发挥档案“为党守史、存凭资证”的功能,真实记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重大作风建设工程,近日,渝水区档案局联合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区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单位活动办要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时,各单位活动办和各督导组,要依法及时向区档案馆或本单位档案室移交文件材料,各单位档案室要积极配合各自活动办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系统,通知对有关活动的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作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定,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的文件,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批示和讲话,印发的各种有关文件的印制稿、签发稿,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录音(像)、照片、光盘,有关决定、总结、台账表格、实施方案、调研报告以及各督导组形成的工作方案、情况报告等6大类文件材料。区档案局和区群组办已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渝水区档案局  赖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