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乱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江西公安机关反腐倡廉会议召开

11.03.2014  08:10

  刘波 新法制报 记者廖世杰报道:3月7日,江西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规范、公开执法行为

  郑为文在讲话中指出,过去的一年,全省公安机关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不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和“正警风、促规范、提素质、树形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狠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有了新的提升,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保障。

  郑为文强调,要着力构建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理念。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公安机关就是公正的代表、正义的象征,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首先要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思考,坚守底线,敬畏法律、敬畏人民,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郑为文要求,要规范、公开执法行为。坚持以公开促公平、以规范促公正。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能公开都要公开,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注重从规范化建设、警务公开的角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法治轨道内行驶,做到用制度约束权力,切实筑牢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运行过程中不发生问题。

  查处违法乱纪绝不手软

  郑为文强调,要严明法纪。坚持有什么事处理什么事,对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法乱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利剑一定要高悬,法纪一定要严明,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下发了《江西省公安民警约法三章》和《江西省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十项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郑为文强调,要明确责任。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公安局长、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既要抓公安业务工作,又要抓纪律作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的警种、部门,既有业务上的指导,也有廉政建设的要求,出了事既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要履好职尽好责,主动开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重要事情及时向党委、上级汇报,争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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