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向:取消入户与计生捆绑,应有涟漪效应

22.07.2015  10:52

  日前广东省公安厅联合省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强调“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7月15日,东莞市公安局、计生局落实省有关文件,联合发文取消这一政策。利好消息一出,7月20日,正是落实这一政策的新一周第一个工作日,东莞市多个镇(街)走访,多数镇街公安分局的办证大厅都出现入户申请人数暴增现象(7月21日《南方都市报》)。

  推行入户与计生捆绑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计生管理,现实中这一初衷并没有达到,取消入户与计生捆绑后入户人数暴增就是例证,甚至还衍生了一些问题,如:超生小孩无法入户,国家的惠民政策无法享受等。

  推行入户与计生捆绑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当时条件下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公众的法制意识也非常淡薄,政府叫咋做就咋做,很少会考虑到政府也会干违法的事情。可是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和时代的发展,公众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也与日俱增,如:1至4月,山西省新收行政一审案件68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3.26%,新收行政二审案件380件,比去年同期上升43.93%;今年4月,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透漏,今年第一季度全国法院行政案件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总数。

  对于私权来说,法不禁止即自由;对于公权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机关行使处罚权,只能根据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来履行职能,不能突破公权的边界和法律的红线。在所有法律法规中都没有找到将入户与计生捆绑的依据,可以说入户与计生捆绑于法无据,早就应该取消。广东省能够取消入户与计生捆绑,说明了这并不存在的技术障碍,只不过是想不想取消的问题。希望各地能够对与计生捆绑在一起的入户、入学等进行梳理后,全部取消让公众不再为此纠结,让政府也不再因此成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