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蔚:取消学籍的草率折射高校管理理念错位

18.03.2015  13:49

  4年大学刚要读完,女生被举报是“高考移民”,被学校取消学籍。但经两级法院审理认为,学校作出的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判决撤销取消学籍决定。(3月17日《长江商报》)

  对待关乎学生命运的重大事项,这所武汉高校既不派人亲自前往调查,甚至都不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仅凭与招生办的两封函件来往,就草率地作出取消学籍的决定,对这名学生的命运判处了死刑。所幸这名学生就读于法学专业,具有法律精神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所幸两级法院严格依法审理,作出了公正的审判。如果没有这两个“所幸”,这名学生及其家庭都要承受这不可承受之痛。

  对于学校是否有权开除学生学籍在法律界一直存有争议,虽然尚无定论,但已经达成的共识就是不能轻率开除学籍,在对待这一问题上要格外慎重,因为这涉及到学生的重大利益,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未来命运,必须小心求证、谨慎判断。高校承担教化育人之责,维护学生权益应该是各项工作之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保护学生。这所武汉高校显得太过蛮横,在不加求证甚至都不向学生询问的情况下,就冷漠地作出了开除决定,不给学生留下一丝申辩的权力,学校管理层的家长作风、强权意志是何其强烈!从中折射出高校管理理念上的错位,把本该排在最前面的学生利益摆到了最后,只注重于各项数字化的考评指标。所谓上行下效,学校如此行事,对校风的培育、办学水平的提升百害无一利,对学校的软实力也是不小的损害。

  在现实中,像这所武汉高校这般草率的还有人在,由此引发的诉讼案例和争议不在少数。就在数月前,济宁某高校两名学生因为考试替考被学校开除学籍,最终经法院审理后也成功拿回了学籍。可以看出,法院在对待此类问题上的态度是谨慎小心的。因此,学校更应该站在学生的立场去思考行事。

  其一,要拿出正确的态度,对待学生问题必须严肃认真、依法依规,保护学生合法权利,将此作为学校管理与教学活动中的头等大事,让每名学生都感受到尊重。其二,要建立规范的机制,制定常态化的处置机制,将调查取证、征询问询作为必备环节,每一项决定的作出都必须有完整的证据证词为依据,仅靠函来函往、拍脑袋决策的行为应该坚决杜绝。对于查处不实的问题,要还学生清白、帮助恢复名誉。

  现代教育强调不仅要育才更要树德,而好的德行不是灌输式的,需要潜移默化养成的,学校行为是对学生最好的示范,只要学校尊重学生、关爱学生,这种公平正义、平等博爱的优良风气才能得到有效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