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发展婚外情受挫残杀女方侄儿 被执行死刑

19.11.2013  18:23

记者从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执行命令,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甘谷县残忍杀害12岁儿童的罪犯李杰虎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2009年,李杰虎与朋友高某某之妻王某合租铺面做生意,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竟互生情愫。2010年12月下旬,李杰虎与王某因发短信开玩笑产生矛盾,王某提出断绝关系。李杰虎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威胁王某,并产生了杀其娘家孩子泄愤的恶念。

2011年1月8日14时许,李杰虎以外出游玩为名,将王某12岁的侄儿王豆(化名)骗至甘谷县新兴镇渭水峪村下庄南陇海铁路下咸水沟涵洞东侧一排水涵洞边,趁王豆不备,将其拽入排水涵洞内,不顾王豆求饶、反抗,持杀猪刀朝王豆捅刺数刀,致王豆死亡。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杰虎无视国法,持械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应予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杰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罪犯李杰虎提出上诉,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李杰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13年11月1日将罪犯李杰虎验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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