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4年已受理的地质灾害类乙丙级资质补正申报材料的

15.12.2014  13: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受理2014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乙丙级资质申报和换证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4〕337号),我厅受理了一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乙丙级资质新申报和到期换证的申报材料,经专家初步审查,要求补正如下材料:

一、申报单位的在职员工,应当提供上岗证明及2013或2014年度“五险一金”中任意一种缴纳证明扫描件,作为佐证。

二、申报材料提供的所有证件、证书和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必须用原件进行扫描。如有非原件扫描的,请补正。

三、上述补正材料按原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制作成电子文档,刻成光盘,请于2014年12月25日前送交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地质环境处    吴乐华  0791-86717136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