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直排城市内湖要受罚 南昌严查五类污染水环境行为

12.05.2015  09:16

  本报南昌讯 (江西日报记者郑荣林)南昌市最近几年投入巨资改善城市水环境,如不堵住向内湖直排废水等违法行为,“水都”建设或事倍功半。5月11日,记者从南昌市城管委获悉,从即日起将在全市展开水污染整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废水直排内湖等五类违法行为。

  此次重点整治的五类污染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包括: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的行为;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输送、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行为;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码头的行为;废水直接排入城区内湖的行为;餐饮业、车辆清洗等服务业排放污水设施不与市政排污管网连接的行为。

  南昌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三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水环境质量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水污染现状,了解水环境质量,为开展整治行动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如发现水污染行为,将及时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会联合相关部门集中整治,关闭一批“钉子户”,使污染水体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同时,将建立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制定赣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巡查档案,并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沿江、沿河、沿湖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检查力度,使偷排偷放的行为得到查处。